督察办公室

    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专项性、区域性执法行动。查处重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林业、野生动植物、矿产、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各县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承担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和派驻地方督察机构对湖州监督检查的联络工作。

    负责人:王  勇  电话:0572-265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