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承办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及相关业务工作;承担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测绘成果的审核入库工作,协助做好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调查中介机构管理;承担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局机关档案服务工作;承担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运行与维护,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利用;承担市本级不动产权利证书(证明)管理工作;参与制订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负责人:吴旭生 电话:2667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