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副局长
傅自强
现任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职责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组宣人事、机关党建、群团、工会、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工作、科技与教育工作。分管组宣人事处、机关党委、规划处、耕地保护处(市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办公室)、土地整理中心、统一征地事务所(市农房拆迁办公室);联系吴兴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