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459/2023-00017 | 发文时间: | 2023-04-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精彩湖州篇章”奋斗目标,踊跃投身“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以全域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为总牵引,扎实开展“两保两提两争先”行动,全面落实“八最八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走在前列。
主要任务: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5万亩以上,保障2万亩城乡建设用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600亩,垦造耕地10000亩,建设用地复垦3000亩。全市森林蓄积量950万立方米以上。
(一)坚持最严格的制度,着力强化自然资源保护
1.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完善田长制体系,落实党政同责,构建高效协同的闭环处置机制,持续强化耕地“两非”监管。编制和实施耕地保护利用规划,开展山区耕地和平原林地互换的试点,完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布局。全面落实垦造耕地全周期管控机制,实施建设项目表土剥离和新垦造耕地挂钩应用制度,全年新增补充耕地1万亩,着力缓解耕地占补平衡矛盾。新实施40个“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工程,形成6万亩连片优质耕地。
2.深入实施林长制。贯彻落实市级总林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级林长巡林,助推林长制落地见效。严守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红线。全面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强化林地定额调控,加强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自然保护地建设,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森林古道保护利用,强化护林巡查,做好森林火灾、松材线虫病等灾害防控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森林蓄积量950万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53%以上,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5.7%以上。
3.构建全链条执法监管体系。印发《关于构建自然资源“全链条、大执法”综合监管体系“零容忍”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强化“前端疏导”、“中段监管”、“末端查处”、“终端闭环”、“司法衔接”,立足抓早抓实,构建“零容忍”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执行处置机制,坚决守住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协同高效抓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工作,深化成果分析应用。扎实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和信访维稳,护航两会、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
(二)坚持最自然的路径,着力强化生态系统修复
4.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科学编制东西苕溪生态保护规划,明确东西苕溪生态保护目标定位,划分生态保护、修复和重点整治区,深化跨区域、跨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积极申报山水工程省级试点。
5.深化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全市在产矿山全部创建省级以上绿色矿山;开展智能化绿色矿山创建,确保第三批试点不少于3个。推广“零碳”“零购电”矿山建设,争创绿色矿业发展小镇,支持地热、矿泉水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试点。加快废弃矿山全域清零,以区县为单元,统筹实施矿山生态修复,落实平衡生态修复资金,全年完成废弃矿山治理7座。
6.科学实施国土绿化美化。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彩化,建设战略储备林、美丽生态廊道、健康森林,切实提高林分蓄积、提升碳汇能力,实现从扩面造林向精准提质转变。开展世界湿地日、森林消防宣传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日等主题宣传,做好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月暨“爱鸟周”启动仪式。开展义务植树,推进新一轮“一村万树”示范村创建,建成示范村10个以上,继续支持德清、长兴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让关注森林的生态理念深入人心。
(三)坚持最未来的理念,着力强化空间规划品质
7.全面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进上海大都市圈、杭州都市圈空间规划协同,加快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保障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空间,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转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式。同步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并将成果矢量数据纳入同级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和“一张图”系统。
8.有序推进详细规划。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工作,有序推进单元控规编制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探索研究将中心城市开发边界以外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审批权限下放至三区政府。加强风貌形态管控,完成中心城区品质提升、老城重点更新片区、东部新城和南浔城区等重点区块城市设计,提升片区功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9.统筹协调专项规划。运用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加强专项规划编制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总体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对专项规划与总规确定的重要控制线、约束性指标、空间管控要求等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配合编制养老、综合交通等专项规划。
(四)坚持最科学的模式,着力强化资源节约集约
10.切实推进自然资源示范县建设。深入推进吴兴区、德清县、长兴县全国首批自然资源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强化节约集约评价考核,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1.严格实施标准地制度。深化“标准地”改革,规范“标准地”出让,刚性执行“2456+节能减排”的准入标准,确保新供工业用地100%按“标准地”出让,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大力助推“2+8”平台整体升级,推动各类要素向平台集聚,以工业为主导用途的用地,可兼容仓储、物流、研发、办公、商业等混合用途。
12.严格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不断强化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审查,严格土地使用标准,落实好项目可研阶段的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和“空间适配”,避占、少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底线约束。
(五)坚持最惠民的政策,着力强化全域空间治理
13.启动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计划。高质量谋划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编制五年行动方案,围绕重要交通廊道、水系山系、重点区域,划分21个整治区,布局跨乡镇整治项目,形成串线连片、规模集聚、视觉美丽的整治集群,构建“一带双溪、两轴三片”的综合整治格局。继续推进已批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进度,新完工工程5个,建设用地复垦3000亩以上。
14.协同推进城市(镇)有机更新。编制完善《湖州市城市有机更新规划》《湖州市中心城区品质提升城市设计》及各区县城区更新规划编制,负责城市有机更新推进过程中相关技术问题的处理,强化城市地质安全工作,推动老城(镇)区安全提级、空间提优、风貌提韵、效益提升、魅力提靓,着力打造未来社区、工业片区更新样板、文化魅力片区,建设品质新湖州。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600亩以上。
15.持续推进工业全域有机更新。结合土地综合整治,灵活运用腾、退、换、引、聚等方式,推动圈外工业用地腾退、圈内工业用地向“2+8”平台集聚,大力推进低效工业用地集中连片开发,逐步实现工业空间形态和生产力布局迭代,推进工业全域有机更新。工业用地有机更新1万亩以上。
(六)坚持最有力的举措,着力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16.多措并举提升要素保障力度。加大用地、用林、用矿保障力度,年度争取150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城乡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其中:存量盘活奖励挂钩指标8000亩以上;省重大产业项目预支(奖励)指标2000亩以上;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节余指标2000亩以上;争取重大城市基础设施纳入国家配置计划,取得各类“带帽”专项指标3000亩以上。全面落实林地占补平衡,确保林地定额顺利下达,全力保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全市矿产资源保障能力3900万吨,其中建筑石料2700万吨。
17.建立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服务机制。建立交通、能源、水利和重大社会民生项目跨部门会商联审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按照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计划,提前介入,主动上门开展一对一服务,集中开展攻坚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提前谋划好项目实施进度、编制好可行性研究、落实好资金安排、对接好前期审批,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推进,切实解决项目前期推进中信息不对称、深度不统一、进度不合拍、层级不一致等问题。
18.切实稳定土地市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做熟地做透地,把握好出让节奏,“一地一策”提出出让方案,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实现住宅用地精准调控。加强地价动态监测,强化信息公开,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协调推进一二级建设用地市场建设,以省智慧交易平台建设为依托,规范二级市场土地交易。
(七)坚持最智治的导向,着力强化改革创新引领
19.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快“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湖州节点”迭代升级,夯实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底座。以用促建,以建促治,加快推动“不动产智治”“绿矿智用”“生态修复数智监管”等重大场景落地见效。扎实做好省级重大场景多跨应用,积极探索建设具有湖州辨识度的实用性应用场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和理论研究。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进一步优化办事事项审批流程,提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的应用效能。提升不动产登记“网办掌办”服务,优化登记财产“无感监测”,推进全业务全类型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
20.不断强化调查监测底板支撑。完善调查监测与自然资源管理的业务协同机制,真正做到调查监测数据和日常管理数据“一动兼动”。推进“调查监测”应用场景试点建设,深化调查监测成果分析应用。全面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更好支撑国土空间治理。按照三年行动计划抓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有序完成市县两级剩余项目公告登簿前主体工作。
21.全面强化测绘地理信息支撑。立足测绘地理信息“两支撑、一提升”工作定位,持续推进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统筹机制,组织实施全市 1:500、1:2000 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更新工作,开展全市高精度数字高程基准工程建设,推动实景三维湖州建设。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水平,加强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加强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开展公众版地理信息制作。继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落地见效,开展“智能测绘”、“地信智服”应用场景建设。支持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运行,发挥市地理信息+“产业链”牵头部门作用,加快打造地理信息产业高质量跨界融合发展引领示范区。
22.着力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业空间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研究,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优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用地布局,加强农业“标准地”保障服务,配套安排一定比例的乡村产业用地。在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不少于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审慎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23.持续探索“两山”价值转化新通道。组建国家竹林碳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州工作站。编制湖州林业碳汇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林业碳汇(竹林碳汇)的研究和CCER项目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壮大林业特色产业。组织参与好义乌森博会、长兴花木节等活动。加快实施德清莫干山“名山公园”带富行动计划,推动名山公园增色提质出彩。
(八)坚持最一流的作风,着力强化实干铁军建设
24.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期间和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切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
25.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切实提升党把方向、谋大局、抓落实的统领力;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扎实开展“党建联盟”和支部品牌建设,深入开展特色(示范)支部创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深化自然资源清风五大行动,扎实开展清廉自然资源所创建评比。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约束,扎实开展对局属事业单位的巡察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整改。
26.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选育用管”培养机制,加强对青领队伍的培养,持续开展业务能手培育活动,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区县(分)局领导班子、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不断改善专业结构,优化年龄结构。突出干部严管厚爱,推动全市系统干部担当有为、激情奔跑、干净干事。扎实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对实干争先奋斗者的选树力度,常态化开展“湖州好人”“业务能手”“担当作为好干部”“最美公务员”等选树活动,在全市系统上下持续营造崇尚实干、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附表: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工作指标表
附表
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工作指标表
工作指标
指标内容 各区县(分)局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南太湖新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 长合区 | 合计 | |
供地总面积(亩) | 3500 | 3000 | 2000 | 4000 | 4000 | 2500 | 1000 | 20000 | |
存量供地(亩) | 1750 | 1500 | 1000 | 2000 | 2000 | 1250 | 500 | 10000 | |
新增供地(亩) | 1750 | 1500 | 1000 | 2000 | 2000 | 1250 | 500 | 10000 | |
其中工业用地供应(亩) | 1750 | 1500 | 1000 | 2000 | 2000 | 1250 | 500 | 10000 | |
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个) | 1 | 3 | 1 | 0 | 0 | 1 | / | 5 | |
新立项跨乡镇整治试点项目(个) | 0 | 1 | 0 | 1 | 1 | 1 | / | 4 | |
建设用地复垦面积(亩) | 600 | 600 | 100 | 600 | 600 | 600 | / | 3100 | |
新增耕地 | 1500 | 1200 | 100 | 1500 | 1000 | 800 | / | 6100 | |
百千万项目 | 项目数量 | 3 | 3 | - | 10 | 15 | 6 | / | 37 |
建成集中连片耕地面积 | 16000 | 6000 | - | 10000 | 18000 | 10000 | / | 60000 | |
消化批而未供 | 1660 | 1135 | 615 | 1400 | 1575 | 615 | / | 7000 | |
盘活存量面积 | 1600 | 1730 | 1470 | 1800 | 1800 | 1600 | / | 10000 | |
低效用地再开发面积 | 395 | 395 | 155 | 630 | 630 | 395 | / | 2600 |
备注:部分指标视省厅下达任务数调整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