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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周发根、陈法美、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山支行)

发布日期: 2025-12-1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12-01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详见清单)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110095858、110095857、湖土国用(2011)第001738号

周发根、陈法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0502007216GB00005F00520008

湖州市清河嘉园88幢1002室


2

浙(2020)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30891号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山支行

抵押权

330502007216GB00005F00520008

湖州市清河嘉园88幢1002室


 

 

登记机构: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