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不动产登记 >公告公示

作废公告(毛小珍、钟超、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

发布日期: 2025-01-13 来源: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1-01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110353856、110353855/湖土国用(2016)第006364号

毛小珍、钟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0502007216GB00005F00230025

湖州市清河嘉园61幢104室


2

浙(2020)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54669号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

抵押权

330502007216GB00005F00230025

湖州市清河嘉园61幢104室


 

 

登记机构: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