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湖州市长兴县完成全省首宗自然保护地登簿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9-25 来源:调查确权登记处,长兴县局     

  9月24日,湖州市长兴县金钉子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顺利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簿工作,成为全省首个拥有“户口本”的自然保护地。

  湖州市长兴金钉子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长兴县境内,保护区始建于1980年,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为省级自然保护区。自建立以后,各级人民政府、社会各界为剖面的保护和管理做了大量基础工作。2005年8月保护区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煤山“金钉子”剖面由于含有两颗经过国际地球科学联合会和国际地层委员会正式批准的“金钉子”(二叠系-三叠系界线和长兴阶底界“金钉子”),以及该剖面完整记录了2.52亿年前地质历史时期发生的最大的一次生物灭绝事件而闻名于世。

  2022年10月,长兴县煤山二叠纪-三叠纪生物大灭绝和“金钉子”剖面等7处中国地质遗迹地入选首批100个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地质遗产地名录。

  自金钉子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确权登记工作启动以来,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开展地籍调查工作,严格依据“三调”及最新变更调查的成果,系统整合了正射影像图、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权籍数据等关键成果资料。在此过程中,县局广泛征集了乡镇、林业科室以及村集体的意见和建议,科学确定了登记范围。针对自然保护地的独特属性,精心梳理并制定了审核流程、审核要点及审核意见。组织确权登记、森林资源、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权益以及矿管等多个业务科室进行内部审查,形成全面细致的综合意见。随后,通过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方式,县局将综合意见转交给了水利、环保及农业等相关部门,以确保登记成果的精准无误。此次登记工作,明确了金钉子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的登记单元总面积为231.36公顷,其中自然资源总面积达190.29公顷,明确该区域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为自然资源部,并由长兴县人民政府代理履行此项职责。

   近年来,我市共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56个,其中包括自然保护地项目13个,水流项目29个,自然公园项目1个,森林项目12个,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1个。同时,从去年开始陆续已完成地籍调查成果报省入库的项目53个。 今年6月12日,市局邀请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到长兴县组织调研,根据现场踏勘及会议研究,确定金钉子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登簿的条件已经成熟,可以进行登簿工作,确保了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 

   接下来,市局将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为目标,大力开展全要素自然资源统一登记工作,厘清项目权属边界,努力实现对全市域内自然保护地、自然公园、水流、森林等国家所有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公告登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