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公告
编号:202408-005
现根据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24)浙0502执51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对权利人为丁利明名下坐落于湖州市东兴大楼东湖街60号、60号-2、60号-3,证号为浙(2023)湖州市不动产权第006902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浙(2023)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50723号、浙(2023)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54961号、浙(2023)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57893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予以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