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公告
编号:202408-004
现根据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24)浙0502执246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对权利人为毛琦名下坐落于湖州市市陌西区332幢502室,证号为010107807、湖土国用(2004)字第5-93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浙(2021)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104674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予以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