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公告
编号:202406-005
现根据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2023)浙0591执716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对权利人为嵇春花、贺卫星名下坐落于湖州市奥园壹号2幢1004室,证号为110329711、110329712、湖土国用(2015)字第01411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浙(2022)湖州市不动产证明0063644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予以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