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公告
编号:202405-008
现根据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23)浙0502执3486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对权利人为傅勇、陆佳丽名下坐落于湖州市金世纪大厦1712、1716室,证号为110048349、110048350、110048351、110048352、湖土国用(2010)字第9-5091号、湖土国用(2010)字第9-509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及证号为浙(2019)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36005号、浙(2019)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36006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予以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