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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沈国明与森林经营单位代表座谈交流话发展

发布日期: 2024-04-28 来源:森林资源管理处     


4月2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全市森林经营单位座谈会,局党委书记、局长沈国明与森林经营单位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探讨进一步强化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勇杰参加,局党委委员王炜郎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浙江新亿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赢谷度假区)、湖州长颈鹿庄园、原乡小镇景区、菰城景区(仁皇山)、莫干山江南瑶坞旅游度假区、上渚山奇幻谷景区、德清县锦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长兴县小浦镇八都岕景区、长兴四月天杜鹃花园、安吉景溪福林毛竹专业合作社、安吉章村竹崖家庭农场、安吉云上草原景区等12家单位的代表先后发言,畅谈发展现状、遇到的困难问题、发展趋势以及打算,并就生态安全、政策支持、科技人才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各区县(分)局、安吉县林业局重点围绕指导和帮助森林经营单位做好森林资源保护、森林抚育、林下经济发展、森林防火等方面作交流。

沈国明认真听取发言,对全市森林经营单位在森林经营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12家发言单位提出的问题建议逐一进行了解答。他指出,强村富民离不开政企同频共振。当前,森林经营单位要着重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安全。要积极承担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划定防火责任区,确定责任人,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设备,大型单位要科学编制应急预案。要全力做好病虫害除治工作。二是保育。要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依法依规利用森林资源,全面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意识;要完善游客管理制度,减少人类活动对森林生态环境的影响;要积极做好森林抚育工作,以绣花功夫做好每寸林地的绿化美化彩化,有条件的要制订林相改造计划,逐年落实推进。三是经营。通过经营推动森林的健康发展,大力推进"千村万元""一亩山万元钱"行动,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竹林合作社、家庭林场等经营主体发展。四是共富。希望大家在做大做强的同时能真正反哺林业,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产业,带动林农致富。

各区县森林经营单位代表,各区县(分)局、安吉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市局森林资源管理处、生态修复与绿化处、森林防火处,生态林业保护研究中心,全市国有林场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