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459/2024-00010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一)承办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及相关业务工作。
(二)承担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测绘成果的审核入库工作,协助做好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调查中介机构管理。
(三)承担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局机关档案服务工作。
(四)承担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运行与维护,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利用。
(五)承担市本级不动产权利证书(证明)管理工作。
(六)参与制定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
(七)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八)完成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冬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