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全市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工作部署要求,介绍了我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方案对各区县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嗣栋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认真落实全省深化“千万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总体工作部署,深刻领会“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提升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为使命,助推我市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坚持规划引领、底线思维、存量挖潜、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编制原则,市县联动,协同发力,统筹推进好“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统筹。市局要对全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工作做好统筹,整体推进工作开展,加强对各区县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实施监督。二是明确责任分工,锚定时间节点要求。各区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细化工作计划,锚定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要求,做好保障工作,确保12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三是做好技术衔接,内外协同到位。市规划院等编制单位要做好技术支撑,做好省厅技术指南要求同区县实际需求的技术衔接,确保高质量完成“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工作。
市局详细规划处、各区县(分)局、市规划院相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