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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王海荣、费建琴、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城支行)

发布日期: 2024-11-18 来源: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11-01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110232792、110232793/湖土国用(2014)第007193号

王海荣、费建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0502201203GB01469F00090004

湖州市祥和花园东区5幢1301室


2

浙(2018)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55460号

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城支行

抵押权

330502201203GB01469F00090004

湖州市祥和花园东区5幢1301室


 

 

登记机构: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