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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第1期)

发布日期: 2024-11-15 来源: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统计造假危害极大,必须从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青浦区统计局推出《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统计造假案件进行通报曝光,警示地方党委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营造不能造假、不敢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环境和氛围,敬请关注。


 

A市和B市有关负责人对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案

 

【案情】根据群众举报,20195月,国家统计局组织调查组对A市某县和B市某区围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和相关数据质量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A市某县四经普中存在严重问题:(1)联网直报工业企业和非联网直报单位名录严重失实;(2)联网直报工业企业和非联网直报单位数据虚报严重;(3)联网直报工业企业指报、代报现象严重;(4)制定四经普分单位经济指标预计表,授意基层和企业虚报普查数据;(5)违背四经普方案,虚增个体户数;(6)制定个体户目标数,并向各乡镇分解任务目标。B市某区四经普中同样存在严重问题:(1)非联网直报单位名录和数据严重失实;(2)部分个体户实际不存在;(3)某街道和有关社区工作人员伪造相关证照、印章、普查告知书,篡改普查数据;(42018年新增四上企业数据虚报严重;(5)分解下达单位核查工作目标及个体户普查工作目标。

【处理结果】鉴于A市某县和B市某区统计违法行为相当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有关领导负有严重的失察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A市某县经信局和统计局有关负责人给予记过处分,对A市某县政府有关负责人给予记大过处分;对A市统计局有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对A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追究其领导责任;对B市某区政府、区统计局和某街道有关负责人给予记过处分;对B市统计局有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对B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追究其领导责任。

【评析】经济普查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而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经济普查与农业普查、人口普查共同构成我国政府统计三大普查活动。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案,造成违法的主要原因,一是领导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二是对统计工作没有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责任,对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损害了当地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本案违法情节严重,影响十分恶劣,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各级领导应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统计法治意识,依法高度重视统计,经常过问和关心统计工作;进一步强化对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意识,坚决杜绝人为干预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