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459/2022-00052 | 成文日期: | 2022-04-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与普法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安吉县林业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与普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2022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与普法
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与普法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体系,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法治政府监督,深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诉源治理,积极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普法宣传,为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责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重要抓手,广泛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组织全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讨论、交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领导年度述职述法中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中共湖州市委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先行区的决定》,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湖州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实践。
(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加强局党委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突出位置,将宪法所确立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制度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宣传宪法的重要内容。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展示、宣传、发布一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影响力的法治事件、实践和成果。做好纪念测绘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等宣传活动。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及重要法律法规。组织做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结合本地实际工作深入宣传民法典,积极参加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持续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湿地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古道保护办法》等重要法律法规。
(五)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法制保障。组织做好疫情防控、一强双优、数字化改革、国土空间治理、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法制保障。组织开展全域全覆盖的省政府土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综合评估工作。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各项管理规定,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要求。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和市有关部门部署,及时组织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建设全省自然资源法规政策数据库和全省自然资源典型案例数据库。
(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
(八)做好公平竞争审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制定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九)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备案等改革工作,加强权力事项动态维护,促进全面依法履职。统筹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用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证照分离改革等各项工作,深化新型监管机制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执法案卷专项评查。
三、切实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十二)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各类案件。贯彻落实部《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按照“谁作为、谁应复应诉”的原则,落实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职责。使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统计分析系统,建立行政争议实时录入、定期分析、精准预警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征地诉讼应诉分级办理机制。积极发挥行政调解功能,在案件受理环节和案件审理、办理过程中,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主动做好政策法规解释说明,力争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
(十三)加强重点领域诉源治理。针对群众反映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重点区县、重点领域开展“以案治本”相关工作。推动构建自然资源协同治理新模式,组织疑难复杂热点问题研讨,编制典型案例。
四、全面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教育
(十四)突出重点做好普法宣传。通过集中学习培训、网络学堂、自学等形式,重点做好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关键岗位等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充实政策法规宣讲团力量,结合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宣讲活动。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成果推选,加强系统法治建设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
(十五)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普法阵地建设情况调研,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区县利用城市规划馆、地质文化村、自然公园等公共场所创建展示地域特色、部门特点的普法宣传阵地,推进市规划展览馆等创建省自然资源普法阵地。
(十六)持续推进法治人才建设。加大法治队伍培训力度,指导各地配强配足专业人员。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普法宣讲、案例研讨、经验交流、面对面指导等工作,提高系统法治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事业单位法治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履职机制,扩大公职律师规模,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及系统公职律师作用。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