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6号)等相关规定,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拟将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小梅山矿区WQ5井地热矿采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受让人
湖州南太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矿山名称: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小梅山矿区WQ5井地热矿
2.开采矿种:地热
3.地理位置: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滨湖街道黄龙洞村
4.矿区面积:0.1182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X | Y |
K1 | 3426732.80 | 40509682.75 |
K2 | 3426450.32 | 40509942.07 |
K3 | 3426362.34 | 40509805.35 |
K4 | 3426362.07 | 40509513.40 |
K5 | 3426466.97 | 40509381.02 |
面积:0.1182km2;开采标高:+3.81m~-548.37m。 |
5.开采标高:+3.81m~-548.37m
6.生产规模:36.24万立方米/年
7.出让年限:30年
8.资源储量:根据地质勘查报告及评审意见书,资源储量为1208立方米/日。
9.矿业权出让收益及缴纳方式:矿业权出让收益1677.95万元一次性缴纳。
三、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本次协议出让的采矿权属探矿权转采矿权,原探矿权《勘查许可证》证号为T3305002011101010045072,以申请在先的方式获取。本次出让方式符合《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第二条“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探矿权后已转为采矿权的,如完成有偿处置的,不再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尚未转为采矿权的,应在采矿权新立时以协议出让方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四、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7日止。
对本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五、其他说明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单位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
联系电话:0572-2702337
传 真:0572-2702329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