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459/2020-00166 | 成文日期: | 2020-03-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0〕2号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纪要
3月19日下午,王晓军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曹颖青列席会议,黄文鑫、龚西征、叶建新、韩新伟、陈嗣栋、徐建洪、唐建平、张光评、任立、王俊杰、王炜郎、郑永敢、朱建友、於国人、钱超、徐东方、徐莉莉、王剑参加会议,傅自强、项根宝、陈德会、黄继明因另有工作安排未参加会议,局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列席会议,改革发展与科技处、空间规划处、用途管制处、权益处、工程规划处、确权登记处、生态修复与绿化处、耕地保护监督处、政务服务处、督察办、计财处、组宣人事处、监察支队、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规划编制中心和市测绘院负责人列席会议相关议题。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市督察办关于《市局关于耕地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该事项。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二是要细化整改举措,分类精准处置;三是要严格督导检查,务求工作实效。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耕地保护监督处关于2019年度县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该事项,要求将年度目标考核结果报市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并提请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一是要规划引领,提高耕地保护强度;二是要深化管理,提升土地整治水平;三是要严格执法,提高违法震慑力度。四是要创新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五是要加强宣传,营造耕地保护氛围。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湖州市区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该有关事项。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权益处关于湖州市区2020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该有关事项。会议强调,要坚持“供需平衡、动态调整、节约集约”等原则,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加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满足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计财处关于往来款与对外投资清理有关事项的汇报,原则同意上述有关事项。会议要求,要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做好往来款与对外投资清理工作。市局直属机关纪委要做好全程监督。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市森林公安局关于森林防火天眼项目续费付款的情况汇报,原则同意该有关事项。会议要求,要按照规定和程序做好项目续签和经费列支工作,市局直属机关纪委要做好全程监督。会议强调,要与湖州移动公司做好对接,加强日常设备维护更新,提升市区森林防火信息化水平。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局办公室关于保安服务和吴兴分局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建议汇报,原则同意上述有关事项。会议要求,要在政采云上采取直接订购的方式做好保安服务采购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市局直属机关纪委要做好全程监督。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空间规划处关于《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湖州部分)》和《湖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编制招标工作的情况汇报,原则同意上述有关事项。会议要求,要根据部、省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启动两个项目的招标工作。会议要求,《空间协同规划(湖州部分)》要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和程序做好项目采购及费用列支工作;《“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要按照招投标的具体规定和程序做好项目采购及费用列支工作。市局直属机关纪委要做好全程监督。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改革发展与科技处关于《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改革创新工作要点(讨论稿)》的汇报,原则同意该有关事项,要求根据征求意见和研究讨论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