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803-011
现根据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15)湖吴执民字第2815-5号《执行裁定书》及(2015)湖吴执民字第281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沈澄所有的坐落于湖州市碧浪湖小区碧波苑196幢底层建设南路155,157号、159,161号[权证号:010072397、湖土国用(2003)字第1-12201号;010072398、湖土国用(2003)字第1-12203号]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及证号为110053413、110053414、湖土他项(2012)第01994号、湖土他项(2012)第01992号的他项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