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8-002
现根据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16)浙0502执2184-2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杨莲莲、钱忠良共同所有的坐落于湖州市金世纪大厦441室[权证号:110196343、110196344、湖土国用(2013)第010037号]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及证号为110079930、湖土他项(2013)第09730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予以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