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申请人 周晓虹 与 朱小杰 于2017年09月11日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坐落于湖州市龙溪苑18幢301室 的产权归周晓虹 所有。由于无法与 朱小杰 取得联系的原因,朱小杰 无法配合周晓虹 共同申请办理离婚房产转移登记,现 周晓虹 要求单方申请办理离婚房产转移登记,特此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证书手续。
联系电话: 2037032
公告单位: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