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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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459/2024-00046 成文日期:   2024-03-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14 14:12:00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坚持学法用法并举,依法执法并重,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法治建设政策制度。及时调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研究制定局系统《2023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普法和信用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督促、考核机制,将法治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局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范围。局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扎实推进局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强学法普法。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局党委制定学习计划,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局系统干部通过参加视频培训、浙里学习、省自然资源网络课堂、浙政钉云讲堂、局“双周讲堂”等形式及自学开展法律法规学习。2023年先后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和《立法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行政复议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局机关有关干部发放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文件汇编》、《林业法律汇编》等学习资料。二是加强普法宣传。贯彻执行《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进一步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意见》,构建局系统大普法格局。2023年先后开展了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日、地球日、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相关宣传活动,其中成功举办“爱鸟”、“土地日”浙江主场活动、测绘法宣传日全国主场活动和全市系统“地球日”文艺宣演,社会影响广泛。通过公园广场场馆活动、放生保护动物、设立咨询服务台、文艺宣演、亲子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护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万余册。同时开展以案释法,6月25日公开曝光了9起典型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根据“八五”普法要求,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建设,至2023年底前,全市各区县均建成至少一处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其中“德清朱鹮抢救保护基地”、“长兴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被省厅评为第三批省自然资源普法阵地。按要求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评估报告及时上报。

(三)加强规范执法。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网上公布,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浙江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试行)》《浙江省自然资源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2023年我局对《湖州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根据市司法局部署,组织开展了涉及营商环境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落实《关于构建自然资源“全链条、大执法”综合监管体系“零容忍”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湖政办发〔202253号),全面加强自然资源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合法院出台《关于建立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扎实推进天巡地查场景贯通应用,进一步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根据市司法局有关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2023年行政执法证考试、湖州市公职律师任职前培训班等;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我局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组织开展自查,并及时报送案卷至司法局。根据省厅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政府土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综合评估工作,完成自查、检查任务并上报自查报告。根据省厅、省林业局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双随机抽查占比89.08%,信用应用率95.77%,认领事项检查覆盖率100%公示率100%处置率100%。积极组织申报法治建设最佳实践,经努力,2项法治建设实践被省厅评为“2023年度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最佳实践”,全省共14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银湖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2023年法律顾问累计参与案件研讨18次,代理行政诉讼5次,为其他法律事项服务提供咨询40余次。推进公职律师建设,局机关2023年新增1名公职律师,累计共有2名。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积极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意见建议,不断完善自然资源管理机制。2023年我局承办“两案”办理件86件,其中主办件16件,全部办结,满意率100%;会办件70件,均及时回复主办单位。二是扎实做好信访工作。2023市局接待群众走访78起155人(次),依法分类处理浙江省“民呼我为”平台和自然资源部信访系统办件436件。扎实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自然资源部交办重点信访事项化解工作,完成年度任务;按要求做好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维稳。三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023年我局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4件、行政复议案件3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凡开庭,均安排局分管领导出庭。根据省厅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重点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系统开展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三大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四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局系统各类信息,及时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我局共办理126件,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土地出让、工程规划(许可、图纸)等方面。

(五)扎实推进有关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一号改革工程”要求,制定实施《贯彻落实〈湖州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办法》、《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通过加强资源要素精准配置、主动服务,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营商环境竞争力和满意度全面提升。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2023年办理带押过户641笔,为群众和企业减少过桥资金8.6亿元。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评合一审批制度改革,将区级规划核实和土地复验进行了审批归并,减少市、区重复审查验收环节。持续推进全领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件一网通办率达100%二是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高质量编制市县两级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规划,以21个整治片区为引领,构建一带双溪、两轴三片的空间格局。2023年我市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32.53亿元,完成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面积8.3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面积5.69万亩、垦造耕地面积1.14万亩、建设用地复垦面积7780亩、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盘活面积6554亩。三是扎实推进信用建设。及时制定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常态化开展地矿、测绘等领域信用评价监管。每月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和联合奖惩案例,及时归集报送合同履约、表彰奖励、红名单等信息,按要求推进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相关工作,结合实际开展诚信宣传,推广诚信码

2024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湖州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先行区为契机,紧扣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和规划职责,努力为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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