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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459/2024-00050 成文日期:   2024-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3-29 13:03:42

   

(一)承办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及相关业务工作。

(二)承担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测绘成果的审核入库工作,协助做好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调查中介机构管理。

(三)承担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局机关档案服务工作。

(四)承担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运行与维护,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利用。

(五)承担市本级不动产权利证书(证明)管理工作。

(六)参与制定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

(七)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八)完成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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