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5-01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详见清单)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110338717、110338718、湖土国用(2016)第001136号 | 褚惠英、吴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30502007219GB00044F00310080 | 湖州市浅水湾8幢103室 | |
2 | 浙(2022)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46177号 | 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织里支行 | 抵押权 | 330502007219GB00044F00310080 | 湖州市浅水湾8幢103室 |
登记机构: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