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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赵爱梅、李金寿、湖州恒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7-10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7-00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详见清单)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2)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021号

赵爱梅、李金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0502007217GB00944F00010044

湖州市御峰华府8幢2203室



浙(2025)湖州市不动产权第0010039号

湖州恒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0502007217GB00944F00010044

湖州市御峰华府8幢2203室


 

 

登记机构: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