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7-00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详见清单)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2)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021号 | 赵爱梅、李金寿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30502007217GB00944F00010044 | 湖州市御峰华府8幢2203室 | |
浙(2025)湖州市不动产权第0010039号 | 湖州恒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30502007217GB00944F00010044 | 湖州市御峰华府8幢2203室 |
登记机构: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