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8月29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6年2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本次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亲自牵头两项整改任务,带头落实整改;全局上下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开展问题根源分析研判,整改过程中确保方向明、思路清。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实行全程跟踪把控,决不允许打折扣、走过场、留死角,不折不扣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三是突出持续整改。根据巡察反馈中提出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切实填补“制度空白”和“制度漏洞”,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关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还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开展变更调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全市各区县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均已通过国家级核查;组织抓好2026年日常变更调查,523个日常变更图斑经市级核查后上报省级核查通过。
(二)着力解决永农碎片化问题。全面核实零星分布永农图斑的分布、位置、面积等具体情况,区分永农调出、现状保留、整治提升三类处置,已处置1714亩。开展永农正向优化,已上报优化面积15.73万亩。
(三)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在同一张底图和统一规则下,统筹划定耕地空间、耕地补充空间、林草空间、林草补充空间“四大空间”,科学编制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专项规划。编制区县级《农业空间利用规划》和《湖州市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多田套合”工程)攻坚行动计划》,建成全市统一的“多田套合”潜力数据库和规划布局“一张图”,已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优化调整方案编制,调出4.42万亩,调入4.59万亩。
二、关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整改非法占用耕地问题。构建“县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乡镇主责”的耕地保护体系,进一步强化落实各级田长监管责任,对出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典型问题,向有关县区政府寄发警示单,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执法督察暨重点事项推进会,对执法督察情况进行通报。
(二)加快临时用地复垦及用地手续报批。目前,吴兴区完成复垦7宗45.7亩,南浔区完成复垦4宗15.8亩;全市12个交通、能源等重大项目纳入全省“百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1-8月全市取得新增用地指标6966亩,供地10119亩。
(三)加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管。全面落实补充耕地“区县初验+市级复验”双验收机制。从严把控项目验收质量,坚决杜绝虚假验收、标准放宽等问题,切实守住补充耕地质效底线。
三、关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完善细化矿山底账,强化矿山开采日常监管。2025年11月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巡查800余次。
(二)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地督导生态修复项目,全面完成南太湖新区金斗山建筑用石料整合矿区边坡生态修复工程。
(三)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深入排查涉林问题整改,针对指出的非法占用林地问题,第一时间分解下发各区县,目前已全部完成销号。联合签发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主体责任。借助“一张图”监管技术,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四、关于“系统推进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还不够科学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要素保障。2026年度已确定12个项目纳入百大项目清单,其中用地报批9个,用地预审3个。建立局领导联系项目制度,实行“一项目一要素服务保障”清单,完成7次研判、2次调度,动态掌握项目用地报批全过程信息,破解堵点难点。
(二)严把供地前置关。对巡察指出的未经调查直接供地的地块开展补充调查,按照“一地一策”分类制定整改措施。目前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相关地块符合当前项目用地要求,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已落实到位。同时健全长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应调尽调”程序和要求。
(三)强化重点部位监管。重点排查大运河(江南运河南浔段)南浔区重点区域、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范围内项目审批、规范建设问题。对大运河监控区及滨河生态空间现状建设项目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417个地类变化、58宗农转、82宗供地、12宗执法历史遗留图斑、270个工程规划许可项目。
五、关于“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督促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分析历史成因,分类分批处置,目前已为84户换发不动产权证,对 2319户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原有证书按规定予以注销。持续优化办证流程,推动实现农房宅基地登记发证 “应登尽登、应发尽发”。
(二)加快完成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对17个项目逐一核查,分析原因,分类施策加快资金返还进度。
六、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重大事项审查制度。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审查制度,按照湖组通〔2025〕31号文件要求,今年以来共20个人事议题提交局党委会审议。
(二)完善下属单位相关制度。市规划院修订《党总支委员会、行政办公会议制度》,市测绘院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强化党组织功能,以制度建设夯实工作根基。
七、关于“内部管控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对5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研讨,对2021年印发的《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控制制度(试行)》进行修改完善,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二)处置账户闲置资金。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开展清理,将存量资金按市政府要求纳入财政应急周转资金池管理。储备中心和编研中心均已完成公款竞争性存放。
(三)处置资产出租问题。国有林场对已到合同租期但未招投标的资产,收取半年度临时租金;对已评估年租金但未招投标资产,经市局审批和财政局备案后,全部完成招投标流程、签订租赁协议,按照中标价收取租金,所有租金全部上缴国库。
(四)整改非法转包问题。市测绘院制定《项目业务委托采购管理办法》,建立合同条款合规审核机制,由专人对分包条款进行专项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合规。修订完善《湖州市测绘院合同管理办法》,依托单位OA系统,搭建项目全周期台账,对合同金额、分包内容、分包比例、业主同意文件及资金流向等关键信息实施动态监控。
八、关于“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学习。市局机关、各分局、各事业单位先后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政策,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性。
(二)从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出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外人员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规定“编外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内担任职务”等。
九、关于“队伍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各分局结合《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外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细化完善本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细则,并对编外人员的履职情况、廉洁情况进行排查。对编外人员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强化“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摸清思想动态,发现问题隐患苗头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二)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出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时间、路线审批等。
(三)严禁挂证取酬行为。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警示教育力度。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加强自我约束,筑牢思想防线。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最高的政治原则、最根本的政治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面激发队伍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在服务全市“两基本一率先”征程中展现更多担当、贡献更多力量。二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使命担当,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强劲动力,转化为资规林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紧紧围绕市委“136”工作部署,激励全体党员干部以新担当践行新使命,以新作为再创新业绩,争当全省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的“排头兵”。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根据巡察反馈中提出的问题,修改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强化制度执行落实,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以优异成绩向市委市政府交出资规林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2670018;邮政信箱:湖州市仁皇山街道开元路88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13000;电子邮箱:hzgtjbangongshi@163.com。
中共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