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交易补充公告
湖新区自然资规告补字(2025)03号
对[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字(2025)10号]湖新区2025-12号地块中竞买人条件进行修改,“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修改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
特此说明。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