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公告
编号:202404-022
根据浙江南浔农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旧馆支行的申请,同意注销证号为浙(2017)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64445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因上述不动产登记证明已遗失无法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