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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工)字【2024】第06号

发布日期: 2024-04-15 来源:南太湖新区     

湖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新区自然(工)字[2024]第06

   受湖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新区2024(工)-0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出让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万元/亩)

投产初始运行期满亩均产出(≥万元/亩)

投产初始运行期满亩均税收(≥万元/亩)

能耗标准

环保标准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系数(%)

湖新区2024(工)-06

南太湖新区凤凰西区单元FH-02-01-18B号地块(位于凤凰西区单元,基地南侧为西凤路,西侧为里村路,北侧为彩凤路,东侧为现状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标准厂房)40年

土地:47302,构筑物:33031.56

不小于2.0

不小于40

400

600

40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45吨标准煤

万元GDP化学需氧量小于2千克,万元GDP二氧化硫小于2.5千克

7000(其中含构筑物价格3785.3519万元)

1400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单独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上缴。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按照湖自然资规发[2020]28号文件执行。

二、有关事宜:

(一)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列为D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竞拍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不得参与竞买

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有关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2.本宗地保留现状构筑物出让,拍卖起始价7000万元(其中已包含构筑物作价3785.3519万元)。竞得人在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在原构筑物基础上继续建设;竣工后须符合安全、消防等验收标准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3.该宗地须自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自持不少于五年,自持比例不少于总计容面积的50%,可分割、登记。

4.该宗地最小分割销售单元计容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

三、报名时间:

(一) 报名时间20240416日上午10:00至20240506日下午16:00。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506下午16:00

(三)拍卖时间:在 20240507日上午10:00。

(四)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市自然资源厅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得人在土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接受资格审核,通过后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付款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含当天)起一个月付清;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五)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会负责交地。

有关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七)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网上交易系统和土地出让的有关情况可咨询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联系电话: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费先生   0572-2702310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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