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公告
编号:202404-009
现根据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23)浙0502执2910号《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与抵押权预告登记函》,对权利人为王敏名下坐落于湖州市嘉业阳光城嘉梅苑127幢1单元501室及2号汽车库,证号为010116236、湖土国用(2014)第9-10629号、湖土国用(2014)第9-10628号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