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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论证

发布日期: 2023-03-20 来源: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月17日,我市召开《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湖州市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市级规划》《市辖区规划》)评审会议,邀请了七位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论证,市政府副秘书长曹军民主持会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沈国明参加会议。

 


会上,局党委委员、市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沈指南介绍了我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与会人员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汇报的《市级规划》《市辖区规划》,审查了文本图件等相关资料,并作交流发言会议认为《市级总规》《市辖区总规》认真落实了部、省相关政策文件及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体现了湖州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的时代担当,基础工作扎实、技术路径清晰、内容全面、定位准确、举措合理,有较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能较好引领湖州高质量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会议强调,市级、市辖区国土空间规划是五级三类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我市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纲领性行动指南。要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严格落实三区三线要求,全面优化空间布局,引领多重约束下的城市内涵式发展。要认真研究专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推进规划后续工作。要严格规划的实施监督,充分发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对下位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有效指导下位国土空间规划、部门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规划编制单位将认真研究专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有序推进规划报批工作。

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长合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