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6-001
现根据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21)浙0502执3107号之二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权利人为钱丛丽、陈建中坐落于湖州市红丰新村110幢304室,证号为湖土国用(2013)第002567号、110175208、110175209号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