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13日,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减租金9.3万元,涉及承租户5户;已减租金9.3万元,占应减租金的100%,已减租5户,占应减承租户的100%;其中,小微企业应减房租9万元,涉及承租户4户,已减租金9万元,已减租4户;个体工商户应减房租0.3万元,涉及承租户1户,已减租金0.3万元,已减租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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