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10日,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减租金9.3万元,涉及承租户5户;已减租金0万元,占应减租金的0%,已减租0户,占应减承租户的0%;其中,小微企业应减房租9万元,涉及承租户4户,已减租金0万元,已减租0户;个体工商户应减房租0.3万元,涉及承租户1户,已减租金0万元,已减租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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