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4-02
现根据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21)浙0502执1578号之二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对权利人为胡荣富坐落于湖州市红丰苑3幢505室及3幢1号汽车库,证号为010109137、湖土国用(2004)字第2-7283号、湖土国用(2004)字第2-7284号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