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3-06
现根据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21)浙0502执2918号之二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对权利人为董继康坐落于湖州市余家漾小区月漾苑32幢102室,证号为湖土国用(2006)字第5-20561号、010151712号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及证号为浙(2019)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5140号、浙(2019)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5253号、浙(2019)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47241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予以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