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自然资规发〔2022〕27号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湖州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分)局,安吉县林业局,局直属事业单位,局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了《湖州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6日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印发
湖州市自然资源领域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重要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25条实施意见,市局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有效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自然资源系统平安稳定。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筑牢筑深安全生产防线。按照“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要求,聚焦自然资源“两个行业”、“四个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25条实施意见,深入查找、坚决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推动各项防范措施落地见效,切实保障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方面
1.党委(党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是否按照《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单位:安委办、各区县(分)局、安吉县林业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主要工作同时部署,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清单,推进全员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安委办、各区县(分)局、安吉县林业局)
3.安全生产责任和考评体系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责任书考核的各项指标分解到各部门、下属单位,推动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责任体系;是否制定了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对突破考核指标的安全生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安委办、人事处、办公室、各区县(分)局、安吉县林业局)
(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面
1.工矿领域。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新设矿山联合踏勘制度,及时注销依法关闭矿山的采矿许可证(责任单位:矿管处、各区县(分)局)。是否加强违法行为查处,严厉打击越界开采、无证开采、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执法队、矿管处、各区县(分)局)。是否配合矿山主管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及相关验收工作(责任单位:修复处、矿管处、各区县(分)局)。是否依法处置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新改扩建企业违法用地和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未依法办理土地合法手续及规划许可手续的“一厂多租”企业,配合消防、住建等部门开展对违章搭建等影响消防安全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处置(责任单位:工程规划处、执法队、各区县(分)局)。
2.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是否统筹结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依法将化工园区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储存用地预留等相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否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组织、指导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危险化学品相关管控要求(责任单位:空间规划处、各区县(分)局)。是否组织排查城市规划中占用燃气设施供地、侵占挪用燃气用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侵占已建燃气设施防火间距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处置,保障燃气公共安全(责任单位:工程规划处、执法队、各区县(分)局)。是否配合建设、交通部门做好危化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保障相关用地(责任单位:用途管制处、各区县(分)局)。
3.城市运行领域。重点检查是否对汛前排查的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落实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并加大对亚运主要场馆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巡查力度。是否开展区域地下水、地面沉降监测。是否落实台汛期地质安全风险防控技术支撑和城市突发地质安全风险值班值守。(责任单位:地环站、各区县(分)局)
4.森林防火领域。重点检查是否开展森林火灾扑救训练与紧急避险知识培训,是否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是否对灭火机具进行保养,是否定期检查水桶水箱等基础设施,防火紧要期是否对敏感地区、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把守和重点看管,是否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责任单位:防火处、各区县(分)局、安吉县林业局)
(三)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监管方面(责任单位:矿管处和测绘处分别牵头、各区县(分)局)
1.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否建立了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权力、责任、制度、项目、风险“五张清单”,细化监管颗粒度,推进地质勘查、测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五到位”。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地质勘查、测绘企业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保障安全投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3.野外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野外作业安全保障,是否为野外作业人员、车辆、船舶和无人机配置定位设备,保障通信畅通。作业安全防护设施有效,并及时更新淘汰有安全隐患的老旧设备。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药品,及时处置野外毒蛇咬伤、高空坠落等突发性事故。
4.重点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地质勘查槽探、硐探、钻探是否编制安全规程,并严格按章作业。地下管线测量是否符合《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要求,并提前检测地下管线作业点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作业期间有专人旁站并设置警示标志牌。无人机作业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范,编制坠机等意外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5.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粉尘、废气、废水、废渣处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处置等各环节符合规定要求。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电磁辐射风险的,配备防护装置,设置危险报警系统,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四)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方面
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了定期排查工作机制,覆盖自然资源领域涉及安全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全域土地治理项目以及地质勘查、测绘项目等,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对隐患反复发生的综合运用警示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提升。(责任单位:安委办、地环站、矿管处、测绘处、修复处、各区县(分)局)
2.局直属事业单位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情况。重点检查局规划院、测绘院、梁希公园、规划馆等单位是否定期对办公大楼开展安全检查,测绘院外业项目安全管理情况,各单位对出行车辆是否开展检查。(责任单位:安委办、规划院、测绘院、梁希公园、空间编研中心)
3.林场和各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情况。重点检查林场和各自然保护地是否定期对基层单位和老旧房屋、林区道路、树木倒伏、建筑施工等领域开展安全检查。(责任单位:资源处、各区县(分)局、安吉县林业局)
(五)其他安全生产方面。各单位要深入学习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压实防灾减灾责任,细化灾害防御措施,切实做好台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等重要活动及重大节假日等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责任单位:安委办、各区县(分)局、安吉县林业局)
三、工作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自2022年5月开始,到2022年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至6月6日)。制定自然资源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实施方案,明确检查范围、检查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7日至9月30日)。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安吉县林业局、局直属事业单位对照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局相关处室要就本业务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帮助区县全面开展排查,指导区县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立行立改。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台账。
(三)抽查阶段(10月8日至10月31日)。大排查大整治期间,省厅和市局将对排查整治重点内容相关单位进行抽查。抽查过程中发现自查弄虚作假、重大隐患隐瞒不报等行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确保重大风险隐患存量清零、增量动态清零。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深入总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迅速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区县(分)局、安吉县林业局和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落实落细职责分工,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同时,要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统筹协调。
(二)强化督导,推动整改。各单位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对清单所列问题要跟踪到位、整改到位,完善闭环管理。要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等手段督促重大安全隐患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三)畅通信息,有序推进。各区县(分)局、安吉县林业局和局直属单位要及时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结合日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经本业务领域市局安全监管责任处室审核后,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及月报于每月27日报局安委办。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电子版和正式版)要在12 月5日前报送至局安委办。
联系人:李荣华,联系电话:2650160,13967298728(浙政钉同号)。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单位 | 检查时间 | 问题隐患 | 整改措施 | 责任人 | 整改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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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整改结果填是/否。
附件2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总结提纲
一、组织实施情况
分述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情况,方案制订、参加人员等。
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完成情况
分述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逐条对应,逐一说明。
三、大排查大整治问题及整改情况
汇总分析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问题类型、原因,从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分述。
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梳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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