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2021-5号地块和2021-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及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 出让 面积 (㎡) | 容积率 | 起 始 价 (万元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行合同的定金 |
2021-5号 | 南浔江蒋漾单元CX-06-04-01D-3地块(位于南浔江蒋漾单元,基地北侧为江蒋漾农民新村,东侧为江蒋漾路,南侧为河道,西侧为规划住宅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含配套服务设施)],住宅70年、商业40年 | 61538 | 1.5-1.7 | 34400 | 6880 | 成交价的20% |
2021-6号 | 南浔城区浔东单元CD-02-04-02H号地块(位于南浔城区浔东单元,南临年丰路,北临凤桥港,西临百老路,东临虹阳路) |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设配套公建)],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8551 | 1.8-2.2 | 7000 | 1400 | 成交价的20%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缴纳。
二、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为: 2021年2月20日上午9:00至2021年3月3日下午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2021年3月3日下午16:00。
拍卖时间:2021-5号:2021年3月4日下午2:00;
2021-6号:2021年3月4日下午3:0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地块有关要求:
1、2021-5号地块建成并通过验收后住宅部分50%由南浔区政府指定的区属国有公司按7000元/平方米回购,地下车位按住宅回购比例无偿移交南浔区政府指定的区属国有公司,回购房源位置和无偿移交的地下车位位置由南浔区政府确定;在达到商品住宅预售条件的前提下,南浔区政府确定回购房源位置和无偿移交的地下车位位置后方可预售剩余住宅部分。上述建设、批后监管要求具体由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该宗地竞得人须和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另行签订监管协议,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由监管协议的各方承担。
2、2021-6号地块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由南浔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区属国有公司以5500元/平方米整体回购,其余不计容面积均含产权整体无偿移交给南浔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区属国有公司。
3、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要求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人:叶先生 0572-2252285,湖州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处)。
4、依据省、市人防实施有关要求,配建相关人防设施,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具体和市(区)人防办对接。
5、绿色建筑、装配式建造要求和有关配建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造要求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高先生0572-2667751
南浔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所 沈先生0572-3707582
南浔镇自然资源所 冯先生0572-2686576
2.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