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申请用地单位由湖州市华兴城建发展有限公司调整为湖州市教育局,其它公示内容无调整;
二、公示期: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3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
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湖州市仁皇山新区开元路88号
联系电话:2667717 联系人:邹女士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