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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交易公告湖自然资规告字(2020)14号

发布日期: 2020-08-08 来源: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2020-22号地块、2020-23号地块、2020-24号地块和2020-2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名及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出让面积(㎡)

容积率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履行合同的定金

2020-22号

南浔适园单元CD-01-02-01B号地块(地块位于南浔城区适园单元,基地北侧为滨河路、东侧为规划道路、西侧为南林路、南侧为泰安路。)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含配套服务设施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25434

2.2-2.8

24960

4992

成交价的20%

2020-23号

南浔适园单元CD-01-02-02B-1号地块(地块位于南浔城区适园单元,基地北侧为滨河路、东侧为规划道路、西侧为南林路、南侧为泰安路。)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含配套服务设施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24995

2.2-3.0

26250

5250

成交价的20%

2020-24号

南浔城区适园单元CD-01-02-02B-2号地块(地块位于南浔城区适园单元,南临泰安路,北临规划滨河路,东侧为规划大中路延伸,西侧为规划城市道路。)

旅馆用地,商业40年

7209

3.0-3.9

2160

432

成交价的20%

2020-25号

南浔城区适园单元CD-01-02-04G号地块(地块位于南浔城区适园单元,南临泰安路,北临规划新振浔路,东侧为规划城市道路,西侧为规划常增路延伸)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40年

12445

1.0-1.5

5020

1004

成交价的20%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缴纳。

二、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为: 2020年8月10日上午9:00至2020年8月31日下午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2020年8月31日下午16:00。

拍卖时间:2020-22号地块:2020年9月1日上午9:00

2020-23号地块:2020年9月1日上午9:30

2020-24号地块:2020年9月1日上午10:00

2020-25号地块:2020年9月1日上午10:3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地块有关要求:

1、2020-22号地块和2020-23号地块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要求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人:叶先生 13735191545,湖州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处)。

2、2020-24号地块不得分割登记,不得销售,须整体持有,不得改变用途(指项目方案须上报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并按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改变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

3、2020-25号地块可分割、可销售,分割应当以房屋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和销售,不得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的形式进行分割和销售。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将地上第一层(即以楼板正负零往上一层,层高不超过8米)全部计容面积100%无偿移交给南浔区政府指定的国有公司。

4、依据省、市人防实施有关要求,住宅部分按地上面积10%,非住宅部分按地上面积7%配建甲类核六常六级防空地下室,具体和市(区)人防办对接。

5、绿色建筑、装配式建造要求和有关配建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造要求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高先生0572-2667751

南浔镇自然资源所                  冯先生0572-3910977

2.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zjgtjy.cn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