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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公告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字(2020)17号

发布日期: 2020-08-21 来源: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新区2020-25号、湖新区2020-2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出让

面积

(㎡)

(万元)

竞  买

保证  金     (万元)

履 行 合同 的定 金 ( 万元)

湖新区2020-25

南太湖新区康山北单元KS-01-01-09A-1号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康山北单元,东侧为规划居住用地,南侧为二环南路西延,西侧为富家浜路,北侧为规划道路。

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含配套公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不大于10%]居住70年、商业40年

91038

32140

6428

成交价的20%

湖新区2020-26

南太湖新区康山北单元KS-01-01-09A-2号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康山北单元,东侧为环漾大道,南侧为二环南路西延,西侧为规划居住用地,北侧为规划道路

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含配套公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不大于10%]居住70年、商业40年

79027

33670

6734

成交价的20%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单独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缴纳上缴。

二、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均为2020821日上午09:00至202098日下午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为 202098日下午16:00。

拍卖时间:

湖新区2020-25地块:202099日上午09:00

湖新区2020-26地块:20209914:0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六、两宗地块有关要求:

1.建设均需符合《湖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导则》要求及海绵城市有关规定,需不低于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

2.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各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达到相关要求的,奖励各单体正负零以上地面计容建筑面积的4%,房屋销售、登记时,根据现行房屋测绘规定执行。

3.均应依据省、市人防实施有关要求,住宅按地上建筑面积的10%非住宅部分按地上建筑面积的7%,配建甲类核六级常六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所。

4.受让人取得土地后需无条件配合政府5G通讯建设。

5.本公告两宗地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

6.湖新区2020-25地块上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单位按住宅80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回购,回购面积为计容住宅面积的41.4%。建筑方案及套型须经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确认,竞得人需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相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同时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的单位向竞得人回购住宅相对应区域的具有不动产权证书的地下车位,车位具体个数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确定,车位价格为12万元/个,车位位置须经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的单位确认,相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上述建设、批后监管要求具体由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建发展中心负责监管。竞得人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另行与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建发展中心签订《项目建设监管协议》,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由监管协议的各方承担。(《项目建设监管协议》具体要求,申请人须与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建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陶先生,电话:13567969602)。

7.湖新区2020-26地块上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单位对全部计容住宅面积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住宅8050元/平方米建筑方案及套型须经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确认,竞得人需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相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同时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的单位向竞得人回购住宅相对应区域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地下车位,车位具体个数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确定,车位价格为12万元/个,车位位置须经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的单位确认,相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上述建设、批后监管要求具体由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建发展中心负责监管。竞得人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另行与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建发展中心签订《项目建设监管协议》,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由监管协议的各方承担。(《项目建设监管协议》具体要求,申请人须与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建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陶先生,电话:13567969602)。

8.该两宗地块的地下室必须互通互联,土地竞得单位无条件配合政府协调实施。

9.湖新区2020-25配建一类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环卫部门

10.湖新区2020-26地块里社区办公用房(装修标准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元/平方米)和养老用房(水电独立)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属地政府或属地政府指定单位。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曹女士0572-2121019

2.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  潘先生0572-270250 

3.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4.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