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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公告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字(2020)15号

发布日期: 2020-07-22 来源: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新区2020-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出让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万元)

竞  买保

 证  金     (万元)

履 行 合同 的定 金 (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湖新区2020-23

南太湖新区外庄单元XN-02-01-15C号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西南片区,东侧为特殊学校,南侧为二环南路及规划辅道,西侧为体育路及规划辅道,北侧为环漾八路

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务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居住70年、商业40年

25633

1.3-1.5[居住建筑(含配套公建)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不大于40%)]

 

不大于40

不小于20

9570

1914

成交价的20%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单独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缴。

二、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2020723日上午09:00至2020810日下午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810日下午16:00。

拍卖时间:2020811日上午09:0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六、地块有关要求:

1.建设需符合《湖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导则》要求及海绵城市有关规定,住宅建筑需不低于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公共建筑需不低于绿色建筑星级标准;

2.应采用式建造方式,各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达到相关要求的,奖励各单体正负零以上地面计容建筑面积的4%,房屋销售、登记时,根据现行房屋测绘规定执行。

3.本宗地应依据省、市人防实施有关要求,住宅按地上建筑面积的10%非住宅部分按地上建筑面积的7%配建甲类核66级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具体和市(区)人防办对接。

4.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人:叶先生13735191545,湖州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处)。

5.除办公、酒店场所外,8000方商业需在完成产权登记5年后方可销售。

6.竞得人取得土地后需无条件配合政府5G通讯建设。

7.该地块社区用房和养老用房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指定单位。

8.地块内配建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的附属式公共厕所,建成后无偿移交相关主管部门。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曹女士0572-2121019

2.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  潘先生0572-2583967  

3.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4.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