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完善湖州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及加强征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6月12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市仁皇山新区开元路88号)。联系人:肖俊,联系电话:0572-2765023,电子邮箱:22301762@qq.com。
附件:关于调整完善湖州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及加强征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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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11日
关于调整完善湖州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及加强征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