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于2020年6月12日至6月17日期间举行关于调整完善湖州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拟定于2020年6月12日至6月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西会议室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下午5:30分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办公室)报名。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附件《湖州市区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听证会须知》
六、联系人: 肖 俊 2765023 13757299933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五月十一日
湖州市区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听证会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征地补偿标准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听证代表按以下原则确定,并由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申请指定:
1、市区乡镇(街道)代表3名;
2、市区村代表3名;
3、市区农户代表3名;
4、特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水利局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派代表参加。
三、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报名,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后获得代表资格,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参加报名未获代表资格的个人经允许可以列席参加旁听。
四、经指定获得代表资格的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五、听证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