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新区2020-1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 出让 面积 (㎡)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 始 价 (万元) | 竞 买保 证 金 (万元) | 履 行 合同 的定 金 (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湖新区2020-17号 | 南太湖新区滨湖东单元TH-07-01-15B地块(位于长东片区总部经济区,北侧为规划商务用地,南侧为银山二路,西侧为现状河流属于国家文保单位宣家港溇港支流部分,东侧为杨渎桥路。) | 商务金融用地、旅馆用地、餐饮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餐饮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业40年 | 14341 | 2.5-3.5 | 不大于40 | 不小于 15 | 3130 | 626 | 成交价的20%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单独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缴。
二、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日上午9:00至2020年5月20日下午15:3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下午16:00。
拍卖时间:2020年5月21日上午9:0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六、地块有关要求:
(一)该地块带方案出让(详见拍卖文件附件)。
(二)项目前三年需累计完成税收缴纳不少于3000万元,第四年开始不少于100万/亩,若受让人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则由受让人向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补足税收差额,并与预(现)售比例挂钩。具体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和监管。
(三)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装配式要求
1.建设应符合《湖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导则》要求及海绵城市有关规定。建筑应不低于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
2.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采用钢结构或钢-混组合结构建造方式。各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达到相关要求的,奖励各单体正负零以上地面计容建筑面积的4%,房屋销售、登记时,根据现行房屋测绘规定执行。
(四)人防要求
该地块应按地上建筑面积7%修建甲类核6常6级二等人员掩蔽工程。
(五)地下空间连通
该地块应保障与相邻地块地下空间的互联互通,预留与相邻地块连通的地下通道式地下空间。
(六)分割、销售与自持
商务金融、零售商业等用途物业最小分割销售单元计容面积均不小于300平方米;旅馆用途物业不得分割销售;涉及共有公共配套用房部分不得分割销售。零售商业物业可分割销售的面积占总计容面积比例不高于15%;扣除共有公共配套用房计容面积后,8年内总自持比例不少于总计容面积的55%,其中商务金融用途物业自持比例不少于商务金融总计容面积的50%;8年后商务金融用途物业自持比例不少于商务金融总计容面积的30%。
(七)受让人取得土地后需无条件配合政府5G通讯建设。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曹女士0572-2121019
2.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 潘先生0572-2583967
3.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4.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