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新区2020-1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 总出让 面积 (㎡)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 始 价 (万元) | 竞 买保 证 金 (万元) | 履 行 合同 的定 金 ( 万元) | ||
综合容积率 | 总建筑密度(%) | 总绿地率(%) | |||||||
湖新区2020-16号 | 太湖湾单元(TH-08-02)01D、01E、02B、02C、03B、03C、04号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太湖湾单元CBD片区,北临银山一路,南临银山二路,东侧为百亩港,西侧为朱家港。) | 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务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含服务设施用地)]商业40年、居住70年。 | 130526 | 3.50-3.85 | 不大于 37.47 | 不小于 20.58 | 54910 | 10982 | 成交价的20%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单独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缴。
二、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8日上午09:00至2020年5月6日下午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5月6日下午16:00。
拍卖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09:0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六、地块有关要求:
1.该宗地由7个子地块和代征道路地块组成,其中太湖湾单元(TH-08-02)01D、04、02B、03B号等四个子地块均带方案出让。
2.该地块建设应符合《湖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导则》要求及海绵城市有关规定。建筑应不低于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
3.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公建项目采用钢结构或钢-混结构建造方式。各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达到相关要求的,奖励各单体正负零以上地面计容建筑面积的4%,房屋销售、登记时,根据现行房屋测绘规定执行。
4.住宅按地上建筑面积10%,非住宅部分按地上建筑面积7%修建甲类核6常6级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太湖湾单元(TH-08-02)01D、04、02B、03B号地块防空地下室应统筹设计,互通互联。
5.经营性用途物业最小分割销售单元计容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6.代征道路由土地受让方代建。代征道路地下空间可利用为公共停车和交通疏散等用途,地下公共车位可计入地块停车位指标。由土地受让方负责组织设计并实施与东侧TH-08-02-05号地块连通的公共地下通道。
7.相邻地块的地下空间应互联互通,或预留与相邻地块联通的地下通道式地下空间。
8.太湖湾单元(TH-08-02)01D、02B、03B号地块内各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的一类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环卫部门。太湖湾单元(TH-08-02)02C地块集中配建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
9.受让人取得土地后需无条件配合政府5G通讯建设。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曹女士0572-2121019
2.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 潘先生0572-2583967
3.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4.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