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浙土资规〔2017〕4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的通知》(浙自然资明电〔2020〕1号)的相关规定,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交易补充公告》[湖新区自然资规告补字(2020)3号]的基础上,恢复并顺延湖新区2020-13号地块拍卖时间,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20年4月29日下午15:30,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 2020年4月29日下午15:30,拍卖时间顺延至2020年4月30日上午10:30。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04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