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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2-25 来源: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自然资规发〔2020〕8号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切实加强疫情

防控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当前,天气转暧,气温回升,复工复产正在有序开展,农业生产性用火增加,进山游玩人员增加,野外火源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我省及我市近期均出现了火情和火灾,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按照省市相关部署,为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杜绝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底线思维,提高思想认识,把疫情期间的安全工作提到更高的位置去研判和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森林防火,对森林防火工作要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不留死角。针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汇报、协调、对接等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确保森林消防责任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进一步夯实宣传基础,拓宽宣传渠道,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社区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要通过大众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向大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在重点林区、重点路段、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和刷新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损坏和挪作他用的宣传牌要及时维修和更换,着力营造“森林消防、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是狠抓火源管控。各单位要根据天气的变化和防火形势的发展,及时与应急部门对接,适时提请政府发布林区野外禁火通告。要突出野外火源管控重点,筑牢入山检查、林区巡护、联防联保的防线。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增派人员林区防火巡查,严防违章用火行为。督促林区乡镇、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单位疫情防控与防火相结合,在防疫检查点上增加防火检查和防火宣传,加强对进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做到严防死守,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并将检查宣传情况及时向同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报,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用火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四是要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密切关注近期天气变化及疫情防控要求,主动组织指导林区乡镇、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单位开展做好森林火灾各项扑救准备工作,落实好值班值守制度, 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 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现森林火情或接到报告, 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同时, 要与应急管理管理部门联合做好早期处理工作。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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