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12-008
现根据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20)浙0502执611号《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与抵押权预告登记函》,对胡萍名下位于湖州市凰庭2中2601室[产权证号:浙(2018)湖州市不动产权第0038615号]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及证号为(2018)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39709号、(2019)湖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402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予以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31日